一级建造师课程培训:
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,由人事部、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。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,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***考试(每两年为一个***周期),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。
从业方向:
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,可以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,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或从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。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,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中规定的特级、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。
报名条件:
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:
1、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4年。
2、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3年。
考试科目:
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、
考全科(即一次考四科) 实行***管理办法,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,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。